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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医药价格协会举办医药价格改革论坛:研讨医药价格管理新举措 助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来源:广东省物价局 时间:2012/5/26 10:01:14 浏览次数:5259
摘 要: 5月25日下午,第三期“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论坛”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重点研讨医药价格管理新举措,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省医改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国内知名医改问题研究专家和广东医药价格协会会员代表等参加了论坛。

     本网讯  5月25日下午,第三期“广东医药价格改革论坛”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重点研讨医药价格管理新举措,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省医改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国内知名医改问题研究专家和广东医药价格协会会员代表等参加了论坛。

    自2010年以来,广东先后在肇庆、博罗举办了两期医药价格改革论坛,重点研讨了广东省探索实施药品价格“三控”管理和“差别定价”等政策,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本次论坛紧密结合当前形势,聚焦新医改背景下的医药价格管理,围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共谋运用价格杠杆助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医药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论坛指出,近年来,广东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定价机制,有效运用价格杠杆改善民生,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一是推进取消药品加成,构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公立医院改革。二是全面实施药品“三控”政策,对药品最高零售价、供货价和流通差率实行上限控制,采取“低价药高差率,高价药低差率”的做法,促进低价药生产使用和医药企业“底价包销”代理销售模式的转变。据全省医疗机构用药结构数据统计,2011年1-7月,单价在40元以下的药品采购比例比2010年增加14.6%,单价200元以上-600元(含)和600元以上-2000元(含)药品销售额分别减少4.5%和6.5%,为患者减轻了负担。三是实行药品“差别定价”政策,按药品质量实行有差别的价格政策,促进药品研发创新和企业提升质量。四是制定基本药物低价药目录,促进优质廉价药生产供应。五是依据药品成本和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合理降低药品价格,先后8次降低了8677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0%,累计降价金额达40多亿元。

    按照国家“十二.五”期间医改规划和最近召开的国家及我省医改会议精神,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下一步,医药价格管理工作将致力于完善医疗服务定价体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检验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强化药品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在促进低价药生产使用和鼓励企业提升质量,研发创新的同时,合理调降“虚高”的药品价格;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监管,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本次论坛上,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忠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李玲教授等专家着眼顶层设计,深刻剖析了医改的背景、现状核问题,以及未来改革的趋势。专家们认为,随着覆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未来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改革将以提高医疗质量为前提,推行按住院天数、按人头、按病种等打包付费方式,并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与其他多种付费方式并存的格局发展,充分考虑民生诉求,兼顾各方实际情况,努力实现各方多赢。

(岳佳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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